一、院长信箱受理范围
1. 对本院改革、发展的意见和建议; 2. 关系全局利益的重大问题; 3. 已向有关行政处室反映,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。
二、对来信的要求
1. 为方便处理,一条意见只能反映一个问题。 2. 反映意见和建议必须属实、语言文明,不得损害其他公民、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。否则,后果自负。 3.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意见,来信务必填入真实的个人信息。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。匿名信件有可能不予答复。
三、处理时限
本院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,将在第一时间向写信人进行回复。如需一定时间进行调查研究的,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进行反馈,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欢迎致信院长信箱!
感谢您对本院的关心、支持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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