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
专 题 简 报
(第三十七期)
我院正式开通银行POS刷卡机
诉讼交费服务
为落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的工作要求,践行司法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,经与平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,我院于2014年9月28日正式开通了诉讼费用POS刷卡交费服务。
按原来的诉讼费用交费方式,当事人需持立案庭开具的诉讼票据到尧南信用社办理现金交存,然后再将票据交回立案庭,由于尧南路口新建了地下商城,地上地下交通情况都较为复杂,当事人法院银行两头跑十分不便,扣除银行排队等待时间,一次交费少则二十分钟,多则半个小时以上,尤其外地不熟悉路况的当事人,花费的时间更长,一定程度存在交费难的问题。
我院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使用POS刷卡机交纳诉讼费用,既节省了当事人来回跑的时间,又提高了立案工作的效率。下一步,我院将按照“诉讼有起点、服务无终点”的理念,细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,努力将服务延伸至诉讼的每一个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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